公告日期:2010-01-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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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
“公司”或“发行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蓝色光标本次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武健和龚文荣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
向贵会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武健和龚文荣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贵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
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
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内部项目审核流程简介
(一)概述
华泰联合证券在多年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业务
内控制度,证券发行项目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立项审核和向贵会上报发行申请文件前的
内部核查两个环节实现。
华泰联合证券设立了两个非常设机构:立项小组和内核小组,分别负责立项审核和
内核决策;建立了常设机构投行业务支持总部审核部,负责立项和内核的预审,以及会
议组织、表决结果统计、审核意见汇总,审核意见具体落实情况的核查等。
未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项目、上市公司公开增资发行股票、配股、及发行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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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项目,均需履行内部立项审核程序。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项目,
华泰联合证券在立项审核通过后为其向所在地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材料,正式开始辅导
工作;经立项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华泰联合证券将拒绝为其进行辅导备案。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项目、上市公司公开增资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项目,在为其向贵会出具推荐文件之前,华泰联合证券均需履行内核核查程
序。内核通过后,华泰联合证券正式向贵会推荐其发行证券的申请;内核小组决定暂缓
表决的,项目组需就涉及的问题做进一步核查,核查完毕后重新提交内核小组审议;被
内核小组否决的项目,华泰联合证券将拒绝推荐其证券发行申请。
(二)立项审核流程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的立项审核由投行支持总部下设的审核部和立项小组共同完成。审核
部负责立项预审工作,现有9 名专职工作人员。立项小组是非常设决策机构,以召开立
项审核会的形式审核立项申请(立项小组意见为最终决策),由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的内部委员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现有成员18 人。具体立项审核流程如下:
1、项目组提出立项申请
项目组与拟发行证券的发行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开始初步尽职调查。在对该项
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贵会相关规则规定的证券发行条件做出初步判断后,提出立项
申请。申请立项的项目组,应提交包括立项申请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发行人质量评价
表、以及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在内的立项申请文件。
2、审核部立项预审
投行业务支持总部审核部对项目组提交的立项申请文件进行预审,确认提交的立项
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立项申请文件,要求项目组进行补充修改;
对于符合要求的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阅,对项目质量作出初步判断;出具立项预审意见,
对于立项申请文件中未能进行充分说明的问题要求项目组进行补充说明;必要时赴发行
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实地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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