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58.80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5,079.45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507.9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38,939.64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499.60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99.60万元。
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487,538,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87.54万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34%,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等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十股分红金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可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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