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我们遵循客观、独立和公正性原则,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一、内部控制总体情况
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全面、合规、制衡、有效和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二)评价依据及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资产类定量标准 损益类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1% 错报≥净利润 1.5%
资产总额 1%>错报≥资产总额 净利润 1.5%>错报≥净利润
重要缺陷 0.4% 0.6%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0.4%>错报 净利润 0.6%>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
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
外);
重大缺陷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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