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强调处理人声、人脸应单独告知个人11月28日
广电总局发布《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强调处理人声、人脸应单独告知个人 11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通知,批准了《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该文件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 GY / T 411-2024,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用单独篇章强调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尤其是要求对真实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进行编辑时,应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