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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2-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蓝色光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2-04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BlueFocus Communication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 号3 号楼20 层20A)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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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3.8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2 月5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公司共同控制人赵文权、孙陶然、吴铁、许志平、陈良华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赵文权、孙陶然、吴铁、许志平、陈良华作为公司董事承

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赵文权、孙陶然、吴铁、

许志平、陈良华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人),承诺自

上述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后本人持股比例不

低于首发上市时公司总股本8,000 万股的百分之六,并且不通

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公司股东毛宇辉、潘勤、田文凯、陈剑虹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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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此外,毛宇辉、潘勤、田文凯、

陈剑虹作为公司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其中毛宇辉、潘勤、陈剑虹因分别持有本次发行申

请文件正式受理日(2009 年7 月31 日)前6 个月内取得新增

股84,000 股、27,000 股、60,000 股,承诺其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股东熊剑共持有公司260,000 股股份,其中200,000

股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正式受理日(2009 年7 月31 日)前6

个月内取得,承诺:其中60,000 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其中200,000 股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刘蕾杰共持有公司50,000 股股份,均为本次发

行申请文件正式受理日(2009 年7 月31 日)前6 个月内取得

的新增股份,其中22,000 股从离职员工转让取得,28,000 股

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文权转让取得,承诺:其中22,000

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其中28,000 股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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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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