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3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思创医惠)财报审计机构,未能有效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等,对累计被罚没924.06万元,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分别被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健所为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4月28日,天健所对思创医惠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彦龙、徐莉丽。
2021年4月28日,天健所对思创医惠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彦龙、倪彬。
同时,天健所为思创医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审计验证等服务,并出具了一系列文件。
经浙江证监局另案查明,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4万元,虚增利润3302.1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
2020年,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业务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8万元,虚增利润8394.1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67%。
思创医惠2021年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等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1年1月22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其中包含其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
天健所作为思创医惠财务审计机构,在工作中未有效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对异常情况,天健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有效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
对于收入确认时间早于项目进场时间等异常事项,天健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针对访谈异常事项,天健所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针对上述收货单据异常情况,天健所未获取由终端用户签收货物的证据,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此外,天健所2020年度审计底稿记载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天健所未在审计过程中履行访谈程序。
根据天健所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8.02万元,并处以616.04万元罚款;对胡彦龙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莉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倪彬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