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原证券”)受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本次易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核查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的《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或“重组报告书”)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本核查意见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释义相同。在本核查意见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声明......1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6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6
三、本次交易性质......7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0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10
二、本次交易相关资产的交割情况......10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11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2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3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14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本核查意见 指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
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易成新能
中国平煤神马 指 易成新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平煤隆基 指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