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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9:49:10 股吧网页版
银之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 B 座十二层公司
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第 1、2、3 项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2
项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
事何剑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应当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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