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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8:48:00 股吧网页版
金通灵3个月内累计16起诉讼仲裁 连年亏损 深陷业绩泥潭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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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通灵(300091)11月29日晚间公告,自2024年9月9日起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共16起,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9起,作为被告的案件7起。涉案金额合计为2.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5%。作为原告的案件金额合计1.85亿元,作为被告的案件金额合计3757万元。

  公告指出,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结案,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当前无法预测具体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将依法积极应诉,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仲裁事项。

  资料显示,金通灵主营业务为离心风机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业绩方面,公司近年来深陷业绩泥潭,已连续4年亏损,且亏损逐年扩大,2020年至202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38.15万元、-6001.56万元、-3.62亿元和-5.06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金通灵继续亏损,营业收入为10.52亿元,同比增长1.17%;归母净利润为-1.40亿元,同比下降34.65%。

  与此同时,金通灵资产负债率连年攀升,2021年至2023年、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64%、59.99%、64.51%和65.85%。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金通灵及相关人员遭监管警示。

  金通灵6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经查,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0,000万元至40,000万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51.07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未进行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

  申志刚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树军作为公司董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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