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0 20:33:27 股吧网页版
智云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12 月 10 日,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4】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本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3、本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智云股份”变更为“ST 智云”;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097”;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停复牌起始日、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智云股份”变更为“ST 智云”。

3、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30009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

5、本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2024 年 12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无变化,仍为 20%。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大证监处罚字【2024】3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本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2024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已针对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 号)中指出的 2022 年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本公司 2022 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事项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以
前年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