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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20:01:37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你好。按公司此前公告,法院判决宁海金石向公司支付以 1.5亿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补偿迟延违约金;及嘉兴熙业剩余的业绩补偿款4333万元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公司付清。请问宁海金石向公司支付的补偿迟延违约金收到了吗?以及嘉兴熙业剩余的业绩补偿款4333万收到了吗?
双林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与嘉兴熙业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嘉兴熙业在法院判决的金额 103,330,255.87 元范围内,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向公司支付第一笔款项 30,000,000 元;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 30,000,000 元;剩余 43,330,255.87 元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公司付清。
截止11月27日,公司累计收到宁海金石及其合伙人执行的现金补偿款项120,281,629.75元,该款项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2024年度利润总额增加120,281,629.75元。宁海金石剩余现金补偿责任的最终履行情况以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关于业绩补偿进展情况请以公司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1-29 11: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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