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抓总研制的捷龙三号运载火箭在山东省海阳市近海海域点火升空,采用“一箭十星”的方式,将10颗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发射任务取得圆满成功,标志着2025年我国海上火箭发射取得“开门红”。此举对于我国商业航天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山东海阳海上发射基地已具备常态化发射能力,星际荣耀、蓝箭航天、星河动力、天兵科技等多家民营火箭公司的“双曲线”“朱雀”“谷神星”“天龙”等系列运载火箭发射任务捷报频传,在可回收重复使用、垂直起降技术、低成本和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随着发射能力的提升,我国卫星工厂也迎来投产、扩建热潮。卫星互联网领域的3个“万星星座”组网计划已经启动,银河航天、吉利卫星等分别建成了新一代卫星智能制造工厂,形成年产数百颗卫星的低成本批产能力,我国商业航天产业万亿级市场蓄势待发。据统计,我国商业航天企业数量已达500余家,包括运载火箭企业约49家,卫星研制企业约141家,卫星营运企业约178家,卫星应用企业约154家。其中,北京作为我国航天事业的发源地,聚集了300余家商业航天企业,涵盖了商业航天全产业链,形成了具有区域分工明确的“南箭北星”格局。
目前,我国商业航天可以做到完全的技术自主,但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在火箭发射频次和规模、可重复使用技术、卫星批量生产等技术水平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尚未真正实现低成本、快速化部署大规模卫星星座的能力。此外,我国商业航天企业离真正的商业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各经营主体的商业盈利模式仍未固定,在品牌认知度和国际市场渠道方面有待进一步拓展。未来,须政府、企业和市场紧密配合,多措并举。
政府要继续扶持商业航天产业。优化行政监管机制,简化火箭发射、频率使用、卫星运营等活动审批流程,放宽审批要求,缩短审批时间。明确安全监管要求,通过法治手段维护相关经营主体权益,鼓励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各类航天活动,保障航天技术创新能力和智慧成果。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对火箭可重复使用、卫星批量化生产等关键技术研发给予资金支持,拓宽商业航天融资通道,推动国家航天技术向民营企业转让,开放国家空间基础设施给商业航天使用,鼓励商业航天企业平等参与国家项目,完善政府采购商业航天产品和服务渠道,支持商业航天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企业要坚持商业化运作逻辑。商业航天企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政府订单之外,积极拓展商业订单来源,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份额。完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做好市场需求调研,充分考虑研发失败、发射失利、卫星失效等各种风险,通过商业航天保险配套服务降低损失,并在核心业务之外尝试拓展航天科普等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还要充分激发产品服务的大众应用场景。商业航天发展的目标是使航天产品和服务从“奢侈品”转为“消费品”,将卫星应用嵌入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培育卫星应用服务企业,大力拓展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和卫星遥感的行业应用场景,培育商业航天在行政管理、应急通信、国土测绘、国家安全等领域的服务需求,研发制造消费级卫星通信设备、卫星互联网终端,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商业航天带来的发展福利和生活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