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85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破产重整价值为由,向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化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2023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023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公司已收到通化中院《决定书》(2023)吉05登1号,经通化中院决定,在破产重整准备阶段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202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6)。通知各债权人于2023年12月30日(含当日)前,按《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临时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年2月6日,公司接到临时管理人的通知,经公司预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确认四环开源佰学联合体(牵头投资人:隆裕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员:梅河口开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佰学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选预重整投资人。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通化中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延长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一个月,期限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4)。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通化中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延长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二个月,期限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4)。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通化中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延长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期限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 年 5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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