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吉林省梅河口市环城北路 6 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董事会 ...... 18
第一节 董事 ...... 18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3
第三节 董事会 ...... 287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3
第七章 监事会 ...... 366
第一节 监事 ...... 366
第二节 监事会 ...... 37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11
第一节 通知 ...... 421
第二节 公告 ...... 42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2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2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33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454
第十二章附则 ...... 4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通化双龙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设立,通化双龙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在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1244584110P。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3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3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8 月 2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66 号
文批准,于 2010 年 8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 Yao Holding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环城北路 6 号。
邮政编码:135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656.467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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