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17:57:04 股吧网页版
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58,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269%,最高成交价为11.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0元/股,成交总金额38,886,8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