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876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000745016111K。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
于 2010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VIC CHENGDU AIRCRAFT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鑫源
路
邮政编码:723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076.049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
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关机构的监督管理, 强化国有企业财务刚性约束。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等国家有
权部门的规定,公司接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各级子企业航空军工装备业务(涉军业务)的指导、管理,遵循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
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在
公司设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
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优先完成国家科研生产任务,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努力建设治理完备、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公司经营宗旨:航空为本、市场导向、体系
发展、开放融合,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不断强化核心能力,努力成为技术领先、管理卓越的世界创新型航空产业集团,以高质量的业绩回报股东。
第十八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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