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长盈精密增加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826,086 股,发行价格每股9.2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9,999,991.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16,745,496.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3,254,494.96 元。2024 年 5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分别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调整后)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118,225.00 26,325.45
2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64,550.00 45,000.00
3 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 80,539.00 4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286,314.00 134,325.45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承诺投资总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累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号 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日累计投入比例
1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 26,325.45 0.00 0.00%
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2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 45,000.00 0.00 0.00%
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3 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40,000.00 2,779.54 6.95%
零组件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15,986.65 69.51%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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