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
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对长盈精密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前,中金公司编制了培训材料,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提前了解和学习培训内容。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中金公司围绕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对外
担保和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持续督导重点关注事项,结合法规要求、重点关注事项、违规被处罚案例等多个维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概览、重点关注事项以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2、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要求、重点关注事项以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3、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要求、重点关注事项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4、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重点关注事项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5、投资者保护的法规要求、重点关注事项。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中金公司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障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加强了长盈精密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熟悉和理解,有助于上市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佳倩 詹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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