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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股票曾经长期持有,亏损严重的情况下越补越亏,在24年6月5号亏了2W6,实在坚持不了时,割肉卖掉。不是说买股票愿赌服输,而是严重信息不对等!现在证监会支持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者损害赔偿责任。请问大家,嘉禹符合追究赔偿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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