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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08:59:11 股吧网页版
公司热点|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经纬辉开遭警示 公司净利连续多年下滑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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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靳恩琦

  因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等问题,经纬辉开(300120)及相关人员被监管警示。

  1月8日晚间,经纬辉开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建波、江海清、刘冬梅、Hoo Yong Keong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2023年4月21日,经纬辉开子公司New Vision Display(以下简称NVD)与NVD的参股公司Reviver MX,Inc(以下简称Reviver)签署增资协议。

  公告显示,本次增资前,经纬辉开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副总经理Hoo Yong Keong均持有Reviver股份,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4月21日、2023年8月31日,NVD分两批完成对Reviver的股权登记,交易金额合计1.57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17%。

  据公告,2024年3月5日,经纬辉开《关于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交易及董事会程序履行情况;2024年4月23日,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披露了前述交易的完成情况。

  天津证监局认为,经纬辉开前述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天津证监局认为,陈建波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海清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陈建波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冬梅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前述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负有主要责任。时任副总经理Hoo Yong Keong对公司前述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负有责任。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经纬辉开、陈建波、江海清、刘冬梅、Hoo Yong Keong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1999年,于201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已建成深圳、天津、湖南、马来西亚四大生产基地,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研发生产销售各类型电磁线、电抗器业务起步,2017年收购伟创力原中国触控显示业务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转型为电子信息、电力电气双主业运营。

  业绩方面,经纬辉开净利润已经连续多年同比下滑。

  iFind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7亿元、0.79亿元、0.43亿元及0.37亿元,到了2023年更是直接巨额亏损至2.89亿元,期间跌幅分别为42.11%、45.58%、15.1%、886.8%。

  经纬辉开在2023年年报中称,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触控显示板块扣除家电组件贸易业务后传统业务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公司触控显示类新产品的推广及项目执行不及预期,影响公司所属并购子公司深圳新辉开的商誉发生减1.94亿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辉开调整、转移产能,形成部分员工的辞退福利及相关部分资产减值。

  最新财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经纬辉开实现营业收入26.2亿元,同比增长3.27%;归母净利润6569.22万元,同比下降5.93%;扣非净利润5175.32万元,同比下降15.85%。

  二级市场上,截至1月8日收盘,经纬辉开报收于8.6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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