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概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含)。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本数)”,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709,51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286,840 股后的 441,422,67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7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
总额 30,899,587.0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10 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899,587.04 元÷448,709,512×10=0.68863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863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93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0元/股-0.0688632元/股≈19.9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9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17,561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08,781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的调整,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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