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 号汇川技术总部
大厦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 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10.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 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 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 √
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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