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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8:29:36 股吧网页版
ST聆达: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人可能违约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12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人可能违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实控人向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人发起仲裁,仲裁申请已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尚未开庭,该事件可能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

一、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可能违约的情况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人可能违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5)。通过实控人黄双先生获悉,出资人王明圣、林春良、林宇嘉和李嘉铭从 2024 年 6 月起未按《战略投资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履约,已构成《战略投资协议》违约,但当公司向 4 位出资人核实情况时,部分出资人认为此观点不准确,判定是否违约需要司法程序认定,因此公司实控人黄双先生已于 2024 年 11月 25 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仲裁申请已受理,案件尚未开庭。
二、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实控人黄双先生送达的《仲裁申请书》及其他证据清单复印件,《仲裁申请书》相关内容如下:

(一)相关人

申请人:黄双(公司实控人)

被申请人一:王明圣(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上层股东)

被申请人二:林春良(公司投融资部副总监、上层股东)

被申请人三:林宇嘉(公司上层股东)

被申请人四:李嘉铭(公司上层股东)

被申请人五:王正育(公司前实控人)

(二)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三、四按照 3:2:2:1 的比例以本金 6,000 万元加
收益的价格(截止申请之日暂计为:1,350 万元)回购申请人通过金寨光合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财产份额,暂合计为 7,350 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三、四互负连带责任。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五对被申请人一、二、三、四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一、二、三、四、五承担。

三、风险提示

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事件可能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战略投资协议》等其他材料清单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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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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