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12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金寨嘉悦于 2024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并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四)(六)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 6,600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
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029,407.64 元、-16,927,967.46 元、-261,992,536.94 元,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5,944,853.14 元、-19,469,906.57 元、-276,009,157.62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公司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现有
PERC 高效太阳能电池片产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后续复产情况将及
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金寨嘉悦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4、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 6,600 万元:
(1)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违规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达 1,600 万元。
(2)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违规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和投融资部副总监林春良与自然人王某某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达5,000 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尚未消除,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撤销条件。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鉴证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仍未消除,公司现已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目前等待调查结果中,后续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就相关事项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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