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李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5 人,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相
关内容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编制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次编制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编制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认真分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修订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魏占志、李海锋、杨林武、李诗鸿、陈辉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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