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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8:51:10 股吧网页版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母公司”)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以下简称 国资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或母公司指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不含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系指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自身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
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框架的指导下,原则上独立经营和自
主管理,依法、合规、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对母公司和其他合法股东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同时,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地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并接受公司的检查、监督及评价。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六条 设立控股子公司要进行投资论证,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经批准后
方可实施。投资论证通过审批后,由指定人员负责完成控股子公司的筹办工作,各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 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
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须就日常经营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报告,包括重大业务事件、
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财务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八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控股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范性文
件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应当按照 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规模较小、
业务单一、无实际经营活动或拟清算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有关规定可设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一人。

第十条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
监控,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应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章程约定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涉及兼并重组、对外担保、投融资、资产处置等重大事

项,需按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及时对外披露。

第十二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

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
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统一管理,遵守公司的财务
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必要的指导,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和资金调配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各控股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
制订并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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