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0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 5 号院新动力大厦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通合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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