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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8:25:08 股吧网页版
瑞凌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以上议案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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