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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7:30:07 股吧网页版
新锦动力: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或其
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莉斐女士、王潇瑟女士、杨永先生、吴文浩先生、梁彤先生、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668.75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杨
永、王艳秋、于雪霞、吴文浩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668.75 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杨
永、王艳秋、于雪霞、吴文浩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本次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0 万股;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0 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2 元/股)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及作废上述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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