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振东制药
股票代码: 300158
收购人 1: 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治县城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
通讯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
收购人 2: 李安平
住所: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通讯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收购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拥有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被动增至 30%以上,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3
第三节 收购方式......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18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9
第六节 后续计划......2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8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2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3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35
收购人声明......36
收购人声明......37
财务顾问声明......38
律师事务所声明......39
附表 ......4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 指 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安平
实际控制人 指 李安平
上市公司、振东制药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振东集团 指 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收购 指 因振东制药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拥有振
东制药的股权比例被动增至 30%以上
财务顾问、财达证券 指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回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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