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98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咨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
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届满,对应解
锁股份数量为 38,967,619 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8,967,6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25%,成交总金额为244,032,009.55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 6.2624 元/股。上述股票按照《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
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1 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
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全部变现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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