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我是公司持股时间已满一年的股东,因网上流传人寿董事长与公司的不实消息,导致公司股价突然暴跌,当日几乎跌停。网上的传言毫无根据,充满恶意,公司的董事会为何不报警处理?股东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请公司立即向上海市警方报案,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警方确定造谣者定性造谣后,我等股东可以向其提起诉讼,追偿损失。否则,任由造谣者造谣,将严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将动摇中小股东对公司管理层的执业信心。
万达信息:
您好,感谢您对万达信息的关注。我们关注到相关自媒体发布的文章,对于文章提及的相关侵权表述,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媒体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力。公司日常经营未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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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2-01-16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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