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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1-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万达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1-06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Wonders Information Co., Limited

(住所:上海市桂平路481 号20 号楼5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 层)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1 月14 日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 1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万豪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史一兵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所约定的期限届满的前提下,作为发行

人董事及高管人员,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公司的其它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

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此外,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焕平、李光

亚、王晴岗、王虎、薛莉芳、王清、闻建中、李菁、张令庆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承诺期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1 月5 日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3,0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12,0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控股股东万豪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史一兵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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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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