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根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公司拟通过安排特别分红的方式提前部分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96.94 万元(未经审计)。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6,030,975.9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同意意见,
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
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完成
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4,1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
中用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2,457,500 股,剩余尚未使用的 1,642,500
股全部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变更本次回购中剩余全部尚未使用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将公司本次回购且尚未使用的 1,642,500 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关于变更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 1,642,500 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65,852,860 元变更为 364,210,360 元,实收资本由 365,852,860 元变更为 364,210,360 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化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章程修正案》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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