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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16:45:08 股吧网页版
鸿特科技:关于泰国子公司签署土地购买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6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国子公司签署土地购买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泰国生产
基地布局需要,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在泰国投资设立鸿特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泰国子公司完成设立
登记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泰国子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前述公告。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向泰国子公司增加 5,000 万人民币投资额(即总投资额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规划及生产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 年 9 月 25 日,泰国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土地预定谅解备忘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泰国子公司签署土地预定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向泰国子公司增加 3.6 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即总投资额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土地、机器设备、厂房建设、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

近日,泰国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土地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卖方:CG Corporation Co.,Ltd.

(2) 买方:鸿特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3) 地块情况:

1、地块 1 总面积约为 26 莱 0 颜 35.40 平方佤,位于 Map Kha 街,Nikhom
Phatthana 区,罗勇府。该已售土地将从第98496号土地产权证中分割。

2、地块 2 总面积约为 31 莱 0 颜 40.50 平方佤,位于 Map Kha 街,Nikhom
Phatthana 区,罗勇府。该已售土地将从第98496号土地产权证中分割。

以上两块地总面积为 57 莱 0 颜 75.9 平方佤(以下简称“已售土地”)。
(4)购买价格:

土地的售价为每莱 6,800,000.00 泰铢(陆佰捌拾万泰铢),土地总额为388,890,300.00 泰铢(叁亿捌仟捌佰捌拾玖万零叁佰泰铢整),即“购买价款”。
(5) 付款/所有权转让

1、第一期付款:购地款的 10%,金额为 38,889,030.00 泰铢(叁仟捌佰捌拾
捌万玖仟零叁拾泰铢整)。双方确认,买方根据谅解备忘录( MOU)支付的38,889,030.00 泰铢的定金,视为本协议下第一笔付款的定金及部分款项。

2、第二期付款: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60 日内支付购买价款的 20%,金额为
77,778,060.00 泰铢(柒仟柒佰柒拾柒万捌仟零陆拾泰铢整)。

3、第三期付款: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90 日内支付购买价款的 30%,金额为
116,667,090.00 泰铢(壹亿壹仟陆佰陆拾陆万柒仟零玖拾泰铢整)。

4、第四期付款:在不晚于已售土地所有权转让予买方的登记日(“转让登记日”)前一天支付购买价款的 40%,金额为 155,556,120.00 泰铢(壹亿伍仟伍佰伍拾伍万陆仟壹佰贰拾泰铢整)。

双方进一步同意,转让登记日不晚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卖方应当至少在转让登记日前 30 天提前通知买方。

(6) 土地分割

在本协议签署后,卖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将土地地契编号 98496 的地块进行分割,并在过户登记日期前完成分割地块的新土地地契的办理,相关费用由卖方承
担。

分割后出售的实际土地面积与本协议规定的面积有所增加或减少,买方同意接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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