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和1月3日公司连续2天跌幅超过20%,为何没有异动公告,按照证监会要求属于要公告类型,公司是否工作太忙忘记了,请补上这个异动公告吧!
东软载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依据深交所创业板交易规定,创业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未达到上述标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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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1-07 16: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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