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公司三年内未分红 股东减持是否违规?
力源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7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章所述现金分红金额”,公司2021年-2023年多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回购金额)120,102,919.82元高于2024 年 5 月 24 日最新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减持分红相关规定的分红金额,符合减持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7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章所述现金分红金额”,公司2021年-2023年多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回购金额)120,102,919.82元高于2024 年 5 月 24 日最新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减持分红相关规定的分红金额,符合减持条件。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8-27 1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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