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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4 18:43:07 股吧网页版
维尔利: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3 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 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 156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

1.00 案》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 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表决 时,持有公司“维尔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 156 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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