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治理机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控制等主要业务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机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力,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出任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建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等业务操作,明确了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科学有效的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和进步,确立“为客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使命,树立“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公司将紧紧围绕企业的核心战略和核心竞争力,以创新经营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素质、增强核心竞争力、丰富企业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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