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4-07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
现就本人 201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出席 10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产生的决议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
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201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现场出席 1 次。
二、 2011 年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在 2011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上,本人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 23,390,799.34 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
产 16000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的建设。预先已投入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并
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
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23,390,799.3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 在 2011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上,
本人就《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78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计划和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效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超募资金的使
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
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有利于保
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78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三)在 2011 年 8 月 24 日,本人在《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中,就 2011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