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4-0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伍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科斯伍德 201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
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在 2011 年度对科斯伍德的持续督导期间内,东吴证券主要通过:1、查阅科
斯伍德的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制度,三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各类原始凭
证等;2、与科斯伍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3、查阅分析科斯伍德内控制度安排,从内部控制
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的监督等方面,对科斯伍德
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论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科斯伍德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
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
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科斯伍德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科斯伍德内部控制制度制
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廖志旭
甄新中
保荐机构公章: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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