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4-0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伍德”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科斯伍德2011年度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贤良和吴艳红,此二人合计持有公司3,750万股占总
股本的51.02%;其中,吴贤良、吴艳红的持股比率分别为37.41%和13.61%。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贤良目前持有盐城东吴化工有限公司52%股权。
除前述情况外,截至2011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控股或参股其
他任何企业。
2、其他持有公司股权5%以上的股东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率
1 盛建刚 500 6.80%
苏州市元盛
2 500 6.80%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
1
4、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二)公司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
的制度情况
科斯伍德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
事会议事规则》、《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
构,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本保荐机构通过和相关人员访谈了解情况、检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记录、查阅公司与其他主要股东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记录、
查阅公司董事会等相关文件。2011年度,科斯伍德较好的执行并完善了防止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二、公司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
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
科斯伍德通过上述制度,尽可能避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损害公司利益。本保荐机构通过和相关人员访谈、审阅公司审计报告、查阅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相关文件,抽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现金报销单以及工资支付记录等资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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