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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9:35:06 股吧网页版
高盟新材:关于子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发
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公司原董事长曹学先生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侦查所需,公安机关决定对总经理陈登
雨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赫长生先生取保候审。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
于公司董事长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公司原
董事长曹学先生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关
于子公司收到人民检察院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上述案件已由上海市公安局移送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总经理陈登雨先生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
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起诉;公司原董事长曹学先生、总经理陈登雨先生、副总经理赫长生先生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曹学先生、陈登雨先生、赫长生先生不起诉,并决定解除对曹学先生、陈登雨先生、赫长生先生的取保候审措施。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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