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3 20:04:07 股吧网页版
海伦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5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50,521,719股,持股比例为5.11%(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52,677,911股后的总股本计算股份比例,下同),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数不超过海伦哲总股本的0.12%,即不超过1,188,480股。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伦哲”)于近日收到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天泽与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丁剑平于2020年4月签署《一致行动关系声明函》,约定中天泽与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丁剑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中天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521,719 5.11% 50,521,719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37,719,299 3.82% 37,719,299

丁剑平 4,791,722 0.48% 4,791,722

合计 93,032,740 9.41% 93,032,740

注: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52,677,911股后的总股本计算股份比例。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股份为协议转让取得。

3、本次减持具体安排:

(1)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数不超过海伦哲总股本的0.12%,即不超过1,188,480股;

(2)如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届时市场价格确定。

5、中天泽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20年4月13日及2020年4月17日,中天泽与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丁剑平签订了《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4月17日,中天泽与丁剑平签订了《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三份协议以下合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在《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中天泽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
所持有的目标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限制。

中天泽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已履行完毕。

2、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若机电公司、丁剑平减持所持有的授权股份,为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中天泽承诺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协议受让或其他方式增持海伦哲公司股份,确保中天泽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目标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20%。

此承诺已于2024年5月10日经海伦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豁免。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中天泽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