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
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当前经营、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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