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2 03:00:50 股吧网页版
广州今年以来新登记经营主体数量和增速均居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首位
来源:广州日报

  今年以来,广州对国内外优质资源的吸引力不断提高,经营主体量质齐升。据最新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经营主体达364.01万户,总量跻身全国第四。新登记经营主体的数量和增速,均居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第一位。一系列数据显示,广州创业经营活力足,市场信心持续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新登记经营主体中超过七成是企业。选择广州,“看涨”广州,企业纷纷落户于此,成为广州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的最佳注脚。

  拼搏故事:贴心政策、暖心服务让“老科研”安心扎根

  广州新致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力公司”)是一家今年7月才在黄埔区注册的新公司,但它其实并不“新”。它是依托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电科院(以下简称“电科院”)多年来的技术创新积累而成立的科改型企业,是名副其实的“老科研”。

  目前,电科院第一批17个科研成果已成功转化到新致力公司,“中低压变流装置中试验证平台”和“高品质植物绝缘油中试验证平台”两条中试验证平台正在调试,预计近期可以“开足马力”投产。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熊俊坦言,在挑选公司注册地时,考虑过国内其他城市,有的城市还提供了十分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最终还是选择广州。“选择注册地不只是考虑财务因素。综合评估下来我们觉得还是广州的营商环境更有优势。”熊俊说,广州有着公司所需的完整的产业配套,比如公司在发展电氢协同业务,在黄埔区氢能产业园租了一层楼,产业园内氢能上下游企业都能找到,公司还能利用产业园内的涉氢实验室。又比如在电能质量治理业务,黄埔区有着众多高端制造、精密制造企业,对电能质量治理的需求很大,公司能够“离客户更近”。

  广州的产业政策以及高效服务也是让熊俊他们“动心”的原因。“在我们所涉及的行业,广州的相关产业政策文件比较完善,对氢能行业的补贴力度很大。比如去年国家出台《电能质量管理办法》后,广州相关部门就迅速出台了相关实施文件。”熊俊说。

  公司注册前,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还主动上门服务、辅导,“前期辅导时,政府部门站在企业的角度来为我们出谋划策。正式注册时,也只花了半天时间便拿到了营业执照,效率很高。”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加大创新投入,在行业内保持核心竞争优势。”熊俊说。

  记者观察:“企业视角”打造友好型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广州对国内外优质资源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跻身全国第四,增量、增速均居主要城市首位。全市实有“3+5”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主体更是迎来两位数增长,新旧动能转换趋势显现。

  经营主体是国民经济的基石与活力源泉,其蓬勃发展为经济长期向好、行稳致远打下重要基础。选择广州,“看涨”广州,企业纷纷落户于此。“政府部门站在企业的角度来为我们出谋划策。”接受采访时,不少企业都提到,是否落户一个地方,不仅要考虑税收优惠等财务因素,还要综合考虑该地的产业配套、科研支撑、政府政策和服务等因素,这正是企业所需的“友好型”营商环境。

  我们看到,“企业视角”的政府服务和成本优化供给越来越多。广州把市场监管领域23项高频办理事项和21项查询事项,纳入“市场主体直通车”服务,回应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力度,今年以来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72宗,为各类市场主体退回收费1290万元……这些都是对“企业所需”的回应。

  今年,广州印发《广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00条改革任务,以加快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全力建设全国产业生态最好、政务服务最优、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从“企业视角”出发,才能让企业、企业家、科学家更加满意、更好发展、更快成功。

  数说经营主体

  截至10月底,全市经营主体达364.01万户,总量跻身全国第四。

  1—10月广州新登记经营主体情况

  新登记经营主体51.65万户,同比增长15.82%。

  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新登记企业36.85万户,占新登记总量的71.35%。

  私营企业仍是广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新登记私营企业34.88万户,同比增长21.69%,占新登记经营主体总量的67.53%。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1—10月,新登记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类经营主体6.08万户、5.10万户。截至10月底,全市实有“3+5”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主体122.47万户,在经营主体总量中占比超过1/3,新旧动能转换趋势明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