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4-08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
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网络 投 票: 公 司将 通 过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交 易 系统 和 互联 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所有提案表决结果均对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提案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11 月19日和2024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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