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北京君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81,818 股,发行价格为 8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85.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2020]京会兴验字
第 01000005 号《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君
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92,5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3.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6,725,592.86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0,686,384.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出具了“XYZH/2021BJAB11063”号《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0 月 29 日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1 现金对价 115,949.00
2 面向智能汽车的新一代高速存储芯片研发项目 16,151.00
3 面向智能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网络芯片研发项目 17,900.00
合计 150,000.00
鉴于车载网络芯片在设计开发、市场推广、客户产品导入等方面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行业特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客观因素对实施进度的影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面向智能汽车
和智慧城市的网络芯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由 2025 年 1 月 1 日调整为 2029
年 1 月 1 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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