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4-19-30
债券代码:123169 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 年 4 月 26 日(即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 18.06 元/股调整为 17.86 元/股。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391,58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436%,最高成交价为 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36,90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
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00,000 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 9 月 25 日,该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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