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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8 17:03:07 股吧网页版
上海钢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未能在3年内完成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5)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7)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20万股至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至0.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如前述人员后续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拟依法注销,则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
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年(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7日)股票最高收盘价格为38.68元/股,2024年7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6.37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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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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